什么是书法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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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论》中经常提到“骨”“筋”“肉”,“骨”是支撑的骨干部分,而“筋”“肉”则为血肉之躯;没有骨骼,则不成形;有了骨骼,才有形象可言;骨是书法的灵魂所在。 古人常把“骨法”二字连在一起用,如曹魏·钟繇《宣示表》:“凡欲结构(结字),皆须侧左,左点、右点,不得偏左、偏右……若不能如此,是谓不及,不足谓之不称。此名‘骨法’也。”[1]

东晋·王献之《鸭头丸帖》:“逸少书《乐毅论》云:‘吾昔有乐毅论十纸,近失之于火。’”[2]南朝宋·米芾《海岳名言》:“用笔之意,盖言‘骨力’而已”。[3] 唐·孙过庭《书谱》:“察之笔意,虽无运动之势,而真草所同,富有筋骨,存乎笔墨之间矣!”[4] “筋”是指血管和经脉等,在书法作品中,主要指运笔过程中的笔画线条,如起笔时的露锋(藏锋)及收笔处的出锋与回锋(藏笔)以及行笔中的提按、转折等所产生的线条变化形态,故在书法创作过程中必须掌握好这些技巧的变化运用。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筋失其骨,何以为体”?可见,“骨”“筋”两者密不可分,缺少任一都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东晋·王献之《中秋帖》:“此帖笔法奇逸,变化无穷,绝似大令”。[5] 南唐·李煜《急就章》:“余少学草书,临索靖《月仪》数帖,又学颜行书二纸,得欧褚之法,后见晋圣教刻石,于是改习行楷书,又师《兰亭》《圣教》。”[6]北宋·苏轼《东坡题跋•书夏侯禅草书》:“观夏禹龙山言事竹简,见汉上胡承公。承言得自李伯时,伯时云:唐贞元间,始传此简于长安僧惠新,传者谓得之于商州山谷中。盖秦时物,至此时数百岁矣。其墨色光泽,如新成制者,字画高古,而不朽折,此绝代之珍物也。”[7]南宋·黄庭坚《论书》:“余尝论书以气为先,学为末,气如烟云,弥漫太空,变而为法,法如丝绢,包藏烟云耳。”[8] 明·赵宦光《山舟题笺》:“学者须先识得此一骨,然后可以求之筋骨之外。盖骨肉之说,相因而生者也,骨不立,即肉无以附;肉不附,亦岂能显此骨哉?”[9]清·梁巘《评书帖》:“学书惟骨气可用实功而求之,余俱虚谈。善论书者不徒以姿态炫人,亦不以篆隶矜重,盖能直入正途,乃为上乘耳。”[10] “肉”则是人体肌肉组织,在书法作品中主要用来形容字的形态,它包括字的结构和字的外貌特征两个方面内容,同时又是“骨”“筋”之间的媒介。从某种意义上说,“肉”与“筋“”相辅相成,缺一则不成全整体之美。如果过于强调“筋”“骨”的表现,就会使人感觉枯燥僵硬,缺乏生气;相反,如果过分强调“肉”的作用,则会令人觉得软弱无力,丧失阳刚之气。唐代著名书法家欧阳询对此曾有过一段精辟论述:

隋·智永《真书千字文》:“永字八法,一字之中尽含八法,非八法之外别有永法”。[11] 元代·赵孟頫《赵孟頫题兰亭序后》:“子敬已得草书之妙,顿挫取势,非往时章草所能预拟。然纵横散乱,好将数字错布数行,终未免俗。”[12]明代·祝允明《草书诗卷》:“大抵古人作书,如佛家所言,皆从心路中来。所谓书如其人也。今人但知用笔,而不知用意,是以多弊。”[13]清代·刘熙载《书概》:“善书者未必善临仿,善临仿者不必须自己构想,盖因字各有体,惟心会而不可描摹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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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字写得有力,有韧劲,而不是软绵绵的字体! 比如说这个“武”字的第一笔是竖钩,第二画是横折弯钩; 比如我写的“行”字第一笔的竖也是竖钩,第二笔是平撇等等这些字的结构中有很多细节处体现出来的这种力量感。 还有我的作品中的有些字形比较方,这也是一种硬朗的感觉。

最后补充一点哈——大家学书不能光看字,还要学会观察整体。 就拿题主的作品来说,你整个作品的风格和气息是很协调的,而且大小错落有致,这已经是一种美感了。 当然,如果您的字写得比我更好看了,我会很开心的~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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