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9年是什么地方收?
“民国十九年”指的是公元1930年,农历庚午年; “岁次庚午”“年号民十九”这种记年方式多用来表述民国时期的情况(或者清朝晚期),如《海上花列传》中就有“岁次己亥”、“时逢辛卯”等。 它来源于中国封建王朝的帝制纪年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一年的开始是正月初一子夜子时(23点整),以正月为一年之首。
旧时的日历上有“春节”这一称呼就包含了新年伊始、正月的意思——腊月最后一天夜晚就是除夕,而大年初一早晨就是新年。比如《红楼梦》中有“次年元旦”的说法,意思就是第二年新年第一天。 在这种体系之下,一个年份是由十二个月加起来的,每个月的天数按照二十四节气来安排,每十天称为一个“十干日”,每一天用“甲乙丙丁……”标记,每一时辰相当于现在的两个小时,整个系统特别讲究阴阳五行与天干地支的对应关系。 而在民国时期,旧的体系已经无法维持了,因为公历(阳历)已经有了自己的年、月、日的概念,并且每个日期都是独立的,不可能像旧日历那样出现闰月和置闰情况。
于是有人提出了新的纪年法——“阳历年度”,也就是以公历年月日为基准计算时间的方式,这一年就是这一年的天数加总起来。 这种新方法得到了广泛使用,但它并没有取代旧的计时标,因此出现了“民国十九年”这样既包含阴历又含有阳历的做法,这是两个不同时代的计时体系的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