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两相当于多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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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法币改革前,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关金”的汇率是1美元=20元(旧币);而英国殖民地印度发行的卢比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是1美国=7.5卢比。由于中国海关的主要业务是用卢比结算,因此国内贸易和财政收入也多按此比率兑换成美金。 法币改革后,中央银行发行的新版货币以黄金储备为基准,定下1盎司黄金=1美元=1元的汇率。但由于当时国际市场上金价浮动较大,所以这种固定汇率并不稳定。为了稳住汇率,新法币实行外汇管制,禁止人民兑换外币(只准官方兑换),甚至禁止出口黄金以及携带大量现金出国。

到1948年底金圆券改革时,由于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美元对黄金的比价上升至美元=1.698盎司黄金。于是,国民党的央行又根据新的国际行情,将法定汇率调整为1美元=2万元人民币。但这时的人民币已不是原来的银元票了,而是印着红字黑字的钞票。这些印有工农形象的钞票,因为面额巨大,流通不便,群众俗称“麻袋板”。 这时的法币已经毫无信誉,疯狂贬值。老百姓对法币早已失去信心,纷纷抢购物资,囤积商品,使物价飞涨。面对这种情况,国民党内一部分有识之士提议放弃法币,改用金圆券进行管制。理由是法币已经丧失信用,继续流通将会导致恶性通货膨胀的蔓延;而改用金圆券就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稳定市场。

在1948年底到1949年初的金圆券改革中,国民党除了强制人民上缴所有外币和黄金外,还强制收购民间所持有的法币,按1:5000的比例置换成金圆券。也就是说,如果百姓手里有1万元法的通货,就会得到50公斤的金圆券。这样,政府用金圆券就可以收回所有的法币。 但人们手里的法币不是轻易就能收回的。因为在交换金圆券的时候,政府必须拿出等值的实物交给人民。而这些实物必须是人民愿意且能拿出手的。

在战后极度缺粮的情况下,农民手里有粮,但不愿意拿粮食换没有保障的金圆券;而城市居民手中有的只是废纸般的法币,当然更不想用粮食换取无用的纸片。这种情况下,除非恢复战前的米粮官价,或者发放粮证,否则任何强迫人民换购的行为都只是徒劳。 于是,从1948年底开始,国民党政权就在恶性膨胀的通货膨胀中走向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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