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川用什么钱?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挺简单,民国时期的川盐财政和巴蜀商帮是核心。 先放结论:当时整个中国的经济中心毫无疑问的在上海和江浙一带,但是货币流通中心和金融中心却在天津。而四川成都之所以可以成为与京沪齐名的“上三镇”之一,靠的就是盐业和蚕丝两大行业对经济的垄断。
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开始统一币制,颁布《国币条例》,收回各省铸币权,统一由中央铸造发行新式银元(俗称“大洋”)。同时限制银根流通并陆续收兑各银行金银准备金。此时距离北伐战争的胜利结束和国民政府的统一全国仅两年时间。
为了配合统合全国币制的步伐,国民政府在1935年11月颁布了《法币政策实施办法》,规定自1936年3月1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发行的钞券全部作为法定货币,以中央、中国、交通三大银行兑换券代替原海关汇兑证充当流通手段。也就是从该年起,以这三家银行的纸币为准进行交易,原来各地发行的钞票逐步退出了市场流通领域,但原来旧式的银两却在一定范围内继续流通。
而在西南各省由于交通不便和经济落后,直到抗战全面爆发前一直沿用旧式银两作为主要的流通货币。例如云南就一直在1938年前以银两作通货,而当地土司甚至用银两来支付地租和税款! 在四川也是如此,虽然1935年的《法币政策实施办法》已经正式颁布,但是银两在成都市面依旧大行其道。因为四川本身是一个产银省,拥有自铸机制,因此并不存在币值不稳的问题。而且四川的工商企业大部分是以银两作为计价单位的,例如成都的绸缎批发零售价格通常是按“每尺银圆几角分”来计算的,而盐业的销售也是以“银圆多少吨”来结算。
除了本省的银厂外,贵州的铜仁、湖南的常德等地也曾经设局办厂,自铸银圆。不过这些银厂的产地和产量远远无法满足全省的需求,因此四川的银圆实际上绝大部分都是从印度进口的白铜合金(含锌量约40%)铸造而成。这种白铜合金颜色和质地都很像银圆,只是含银量只有3%。由于价格低廉,这种仿银圆在四川被称为“东洋银”或者“打角”(打角即是用钢模冲压成形的意思)。东洋银的流通并未影响法币的推行,因为其面额较小,一般作为辅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