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西有没有银元局?
清代顺治、康熙年间,江西所设钱局有宝昌(南京)、宝泉、宝丰、德安等局,雍正十一年(1733年)又设南康局,十三年(1735年)停铸,乾隆二年(1737年)恢复。乾隆初年,江西有7个铜钱局,产量仅次于浙江和湖北,为全国第3位。
乾隆六年(1741年)实行各省铜钱定额铸造办法,每年限铸铜钱26万斤,其中宝昌局1万斤,宝泉局6万斤,宝丰局10万斤,南康、德安、临江、广信4局各3万斤。此后,嘉庆、道光年间,先后停铸宝昌、德安、广信等局,保留的局也曾改设或合并。如嘉庆十一年(1806年),南康局改设于九江府,十四年(1809年)临江局并入九江,十六年(1811年)九江局又分出南康局。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又将南康局并入宝丰局。
咸丰年间,铸钱布局几经变化,主要有宝昌、宝丰、建昌、九江、临江等局。铸钱的数量、质量每况愈下,私钱充斥市场,劣币泛滥成灾,钱价昂贵,严重影响市场流通。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宝丰局改设银元局,但未铸成银元即停铸,江西钱局仅有名义而无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