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书法何为字法?
1.关于“书”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书的解释是:「書,謂筆畫也」,可见在古代书中包含了现在的汉字笔画和字的含义。而现代的书写已经基本脱离了古代书写的笔法、结构与章法,所以现代人们所说的书法主要指的是一种以汉字为表现形式的线条艺术; 而所谓的「艺」则是指各种技艺,如绘画、音乐等,那么书法就是「技能高超的书艺」,这是许慎对这个字的理解,也可以看出汉字的起源和早期字形的特点。
2.关于“字法" 在唐代以前,人们对书法的研究是以篆隶为主。因为篆隶是最早出现的书体,它们的结构和用笔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当然,这些规律是在长期的演进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前人很容易找到它们的「法则」——所谓「学书之法,临写为本」——也就是说,古人认为学习的方法就是通过临摹来总结每个字体的书写方法,然后运用到今后的创作当中去;而这种技法上的总结被称为「字法」或「笔法」等等。
3.「六书」 “六书”是由汉代的学者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汉字的六种构造方式,也就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在这六个范畴中有四个是用来阐述文字本身的结构方式和来源关系的(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造字法);而另外两个则是用来解释某些特殊的词语组合方式的(比如“假借”就是表示没有本义但读音相同的词;“转注”则表示两个字之间有同一个部首,且可以互相通用)。
4.「八体二意」 「八体」指的是秦代李斯所提出的八种不同风格的隶书,分别是“一曰隶书,二曰佐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汉隶」或「章草」,它是由秦简发展而来的一种草书;还有“三曰虫书”“四曰摹印篆”以及“五曰署书”,这三种都算是装饰性的隶书;另外还有“六曰摹隶”“七曰分书”及“八曰今隶”这几种较为流行的隶书形式 ——其中又以分书最为著名。 而「二意」分别是指「字之意」与「书之意」两方面的内容。
前者主要是强调每一个字都有其特定的涵义,不能随意改动;而后者则更看重的是整体效果如何。这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又各有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