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福利书法什么价?
2013年秋,我应邀去西安碑林游览,在收藏室里看到一幅字,落款是:福利书。我一看惊诧万分,这哪里是“书”,简直是“画”!当时,我还没有发现这是于老的作品(后来得知),就随口问管理员:这是谁写的啊?这么差?管理员说:这是大书法家写的呀……我就没吭声了。 过了几天再去时,又看到了这幅作品,忍不住再跟管理员搭话儿:“你看,这能叫‘书’吗?您能不能找个水平高的给他补几笔?否则,对不起这位大书法家啊……”管理员一听有道理,便把作品拿走了。 这幅作品的“作品介绍”是这样写的—— 《西岳华山记》,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华阴知县王崇简撰并书石。共十石,现存七石,分嵌陕西华阴县南五岳庙内东西壁间。此册为其中第五石,内容为详记华山沿革及建庙、修祠、祭祀之经过。行草书,计二十行,每行约十六字不等。笔力雄健,气势磅礴。
据资料记载,《西岳华山记》石刻是在明代天启年间被发现的,而在这之前,人们已经不知道它存在的下落了。因此,于老的书法功力如何,暂且不论,他能够找到这种失传已久的字帖,也算是功不可没了吧。 在网上查了一下,于老先生确实很有成就。但是,作为他的同乡后学,我觉得有必要实事求是地谈一下对这件作品的意见,以资参考。 我不是书法专业出身,只是爱好而已。但多年的学习与临帖,也使得我对书法的审美有了一些看法与见解。 首先,从这幅作品的整体上看,它不像是书法作品,倒更像是现代人的写意花鸟画。为什么呢?因为这幅作品的布局太随意了,而且上下左右参差不齐,显得很不规整;笔法也太随意了,既不像行书的“点”像“斜点”“左点”等写法,也不像草书的“点”像“落锋点”“重按点""侧点"等写法,更不像篆隶楷魏的“点”像“垂露竖点""露锋点“”挑点"等写法;就连最基础的笔画都写得歪歪扭扭,毫无笔力可言……“点如高山坠石”嘛,最起码也要“势若骏马脱缰”吧?连基本的“笔力”都没有,还能算真正的书法吗?
第二,从局部来看,这幅作品中虽然穿插了一些篆隶书体,但这种字体只能算是点缀,不能成为主体。所以,这幅作品看起来并不像行书或草书,反而更像国画。例如,第三行的“自汉晋以来”一句中的四个“自”字,前三个还好一点,第四个怎么越看越像“米芾体”呢?还有第七行的“岁丙寅”这三个字就更离谱了——右边的那个“丙”和最后的那个“乙”简直就像是小孩用橡皮泥捏出来的。这样的“书写”怎么能称之为书法艺术呢? 第三,单论这五个标题,它们都是现代汉语,而不是古代汉语,这就注定了它们的写法应该是标准的印刷体,而不应该按照传统的书法方式来写。这一点,无论是书法爱好者还是书法专业人士都应该明白。如果非要让传统书法来书写这些标题的话,那么,每个字的中间部位必须写成横杠或者波浪线,而不能像现在这样只写出几个方块字来就算完了——“题曰《西岳华山记》”这句话里的“题曰”两个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题曰”这两个字中间的“曰”字为什么写成横杠了?难道是为了体现“行书”的特点才这样做的吗?我不相信。 第四,关于“落款”部分,我个人认为它的位置应该放在正文下面,不应该完全遮挡住正文的一部分。要知道,这幅作品本身就是古代的石刻,上面镌刻着古代的正文内容,如果再在上面盖上一个现代式的落款,那不是让古人蒙羞了吗?再说,如果把“福利书”三个字放在正文末尾,那不是更能体现出这篇作品的珍贵意义和价值吗? 所以,我认为这幅作品实在是不合格。希望于先生能够改正错误,以后多写一些真正的好作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