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银币在中国流通过吗?
1627年,代英宗即位的穆宗任命马伯升为驻荷全权大使,并赐给他一枚铸有“钦差总督军务”的印章和银票。由于当时明朝与日本正交战,所以为了通商便利,在荷兰东印度公司支持下入侵马来西亚并击败葡萄牙人的暹罗(泰国)国王派使者向马伯升提出一个建议——用中国丝绸替换日本丝绸以增加贸易量,并用白银结算。
但此时明王朝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对外贸易也存在逆差,国内财政也陷入困难中,为了弥补亏空,朝廷决定扩大对荷兰等国的贸易顺差,于是在马伯升的撮合下,由荷兰人输入中国的锡、铜、铁等矿产品以及香料、豆蔻、胡椒、肉桂等南美特产,换成中国的生丝、瓷器等;而日本商品则被排除在外。据记录,仅在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两国间的贸易就达到400多万克鲁塞洛(约合138吨) 。
随着贸易的进行,双方关系也进一步得到发展,公元1600年,荷兰东印第尼亚公司在北京设立商馆,并在苏州设有代理处。次年,第一批荷兰商人抵达宁波,随后又在广州登陆。 虽然荷兰人带来了欧洲的工艺品,但却并没有对中国形成太大的影响,例如他们所用的玻璃制品就是源自中东地区。不过,荷兰人带来的香料、珠宝和其他奢侈品却受到中国社会上层人士的喜爱。当荷兰人准备离开这个他们已经呆了多年的地方时,发现他们早已成为受欢迎的对象了。
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的中国文献中,这些来自西方的陌生人被称为“红毛国”或“红毛番”,而他们的船只则被称为“红毛船”。直到今天,在广东的一些方言里仍然将西方人称为“红毛鬼”或是“红毛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