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背陕价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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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通宝背陕是顺治钱中的一文小钱,由于存世量巨大,目前价值不高。 顺治九年(1652年)户部奏准,于陕西四镇及各府、州、县设局铸钱,以补国库之不足,遂开陕西铁钱局。因陕西盛产铜、铅、锌等金属,且地邻西藏,有铜源及制钱经验,故所铸钱币质量较好。

至康熙五年(1666年),共铸币二十六年,所铸“顺治通宝”分“方头钱”和“圆头钱”两种,面值有一文、五文、十文三种,其中一文的背面穿孔左侧有“陕”字标记。

清初,规定各省所铸货币要在正面铸满文,而在背面则根据各省情况分别加以标记。陕西所铸银币在背面穿孔右侧铸满文“苏勒斋”,为满语“苏勒”的汉语音译,即“钱”的意思;左侧铸汉字“工"或“陕”,表示此钱由工(官)或者陕(西)铸造。

这种铸有“工”“陕”字的古钱币,现在通称为“背纪地名钱”。因为当时规定各地方政府所铸钱币必须在背面印上该地方的名称,以便于百姓识别。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到位,有的地区没印,有的是后来加上去的。现在收藏界把一些没有“工”或“陕”字的顺治通宝称之为“无尾钱”。

从顺治通宝开始,清代货币制度正式确立,后来虽有白银作主要货币的乾隆元宝等,但依然保留了一些顺治时期的货币特征。 顺治时期除了发行流通的顺治通宝以外,还曾经大量发行过一枚面值为一钱的“大钱”,这相当于后来的“辅币”。

由于重量和材质与制钱相同,所以这枚“大钱”实际上被当作制钱使用,主要用于缴纳关税、盐税等。据《钦定大清会典·户部·钞关》记载:“内府烧买银两,交与工部造办处,打铸当三钱圆形钱式。”又《清朝文献通考·征榷考二》中记载:“顺治元年,定例,关税纳银,由工部造银锭,交部库,给收者领牌,至京兑换。”可见当时是以银锭做为“大钱”的形状,而由工部负责铸造。

据考证,当时铸造的“大钱”,面文有满汉文对译的“顺治通宝”和“当三钱”,还有“中”字、“宝”字和“天下太平”等。这些“大钱”在当时是用来缴付各种税金的,因此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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