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款的国画有价值吗?
谢邀! 先引用一句晚清画坛领袖恽寿平的话作为引言吧,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书画同源”的理念——“画者,文之极也;书者,画之极也”(恽寿平《瓯香馆题画诗》)。 接着谈谈我的看法。 如果只说有没有价值,那肯定是有价值的——无论是书法还是绘画,其之所以称为艺术品,就在于其审美价值和艺术家的创造力。 但题主所说的“价值”是否仅仅指的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意义呢? 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请问在欣赏这些作品的时候,我们究竟在欣赏什么?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可以先看看历代书法家和画家们是如何评价书法与绘画的关系的。
1、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在他著名的《书谱》中就说: 且夫字形者,所以立形见貌,而字之形势,又有正反。谓如“上”之字,两边须向里,乃成字形。若两笔俱出,成上下结构,则非所谓“上”矣。“下”字亦然。凡字皆有形势,兼须布白。得势而险,既不失之瘦;布白工整,亦未嫌其露。至若“令”“今”“前”等字,类皆上狭下宽,既称形势。至若“口”字,虽上下齐平,中间一竖,必贯于上下之笔,有若贯针。至于“田”“甲”“由”等字,既曰“广”,勿令浅薄,故两边须各扩出,使得紧凑。又或作“高”字,头宜高扬,“声”字末笔,宜向左仰,“东”“木”字头,须向左探。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孙过庭《书谱》) 2、宋代画家郭熙在他的著作《林泉高致》中也说: 或问:山水法之意态如云何? 答曰:笔墨当随时代。意态风云,笔墨可以穷尽哉?譬如人之一身,各有容止取式。至于言语动静,威仪笑貌,亦各有体。今谓之举止气质也。岂可拘泥一态,以谓此即山水云尔?(郭熙《林泉高致·题跋》) 可见,不管是书法上的“笔法”、“字形”、“章法”,还是绘画中的“笔墨”、“构图”,其实都代表着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而已。
我们在看书法、看绘画时所看的当然不只是一味的“好”,更包括创作者因时代、地域、个人经历甚至精神状态而产生的差异所带来的“不同”。 这就像我们在评价一位作家或诗人时,不可能只看到他们物质层面的贡献一样,同样,在欣赏一幅书法或绘画时,也不能仅仅看到作者在艺术创造时所投入的精力和时间,而忽略掉作品中由于“时代”“个体差异”所带来的独特审美价值。 在回答题主的问题前,我们先要在理论上认清这样一个问题:无论是不是有偿创作,所有艺术作品都是物质和精神双重意义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