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钱币钱局有多少?
清代钱局分中央官方局、地方官方局和地方私局三类。雍正三年 (1725) 前由中央政府专设工、户部宝泉局、宝源局在京城铸钱。雍正三年后中央不再铸钱,各省承宣布政使司驻地和部分府州开始设局铸钱。有清代钱币纪值有通宝、重宝、元宝3种。
重宝价值最高,制钱100文相等于重宝1枚。通宝又分制钱和奇钱。制钱全国通用,铸有该钱局所在地地名宝字,如安徽宝宁局铸的钱,铸语为“宝宁局重宝”、“宝宁局通宝”,钱币背文为满文。奇钱是为偿付兵饷、供应衙署差使和偿还铸钱借款及工匠、雇工工资等铸造的补助货币,这种钱减重减色,铸语为“当制钱若干文”,在制钱不足时使用。元宝为银币,供宫廷、官府、绿营使用,铸有该钱局地名局名,如河南睢州局即铸元宝钱,其背文刻有满文“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