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前的茅台价值多少?
1920年—1935年为早期茅台酒,由于受“八七”革命和抗战影响,产量及包装不统一,酒价也不固定,如1930年的“王茅”,酒价在银元10.00—12.00元之间。1935年遵义会议后,红军进驻茅台镇,军民关系融治。为纪念遵义会议的伟大胜利,当时的荣和烧坊和成义烧坊两家酒坊(华茅、王茅)商人特意送了1000斤茅台酒给红军御寒,红军当时付了200大洋。因年代久远,保存完好的早期茅台酒非常少,价值也极高如1927年的“衡昌茅台酒”价值在30—50万元左右,1931年“华茅”价值在10—20万元之间,1935年“王茅”在5—8万元左右。
1935年—1949年为中期茅台酒。“茅酒宗师”郑欣鑫于1939年将“华茅”、“王茅”合二为一,更名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郑欣鑫先生对茅台酒生产工艺进行变革创新(如调整了工艺流程,改进了大曲质量和制曲季节等等),提高了和稳定了“茅台酒”的质量,因此此段时期成了真正的珍品“茅台酒”出产时期。由于抗战和内战的影响,此段时期酒价波动较大:如1935年为20.00大洋,到1937年涨到35.00大洋,1945年涨到55.00—65.00大洋,1948年涨到110.00—130.00大洋等等。现在保存完好的中期“茅台”也是数量非常少,价值高。一般1935—1949年之间出品的“贵州茅台酒”价值在15—30万元左右,“华茅”在5—10万元之间,“王茅”在3—5万元之间,1949年以前的“赖茅”在15万元左右。
1949年—1957年为后期“茅台酒”。随着1951年3月“华茅”、“王茅”和“赖茅”三大烧坊的公私合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改为“贵州茅台酒厂”,后期茅台酒的包装逐步统一。此段时期为贵州茅台酒厂的恢复时期。1953年“茅台酒”第一次出口香港,此后出口国家和地区逐年增加,“茅台酒”开始扬名国内外,但此段时期产量仍未达到年产百吨的规模,所出产的“茅台酒”非常珍贵。1949年“贵州茅台酒”开始固定为25.00大洋/斤(合4.5公斤/坛)。现在保存完好的后期“茅台酒”价值也非常高,一般在10—35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