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书法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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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松龄的书法,在题跋中比较多见一些。 其字体为行楷,与他的散文一样,自然流畅,不拘一格。 个人认为,与其说是“书法”,不如说是对文字的美化,即对文章进行了二次创作。 比如《聊斋志异》中的某篇有段文字是这样的: “夜将半,烛影晃摇,忽一人披发入,面赤如丹;无何,数人众寡不敌,尽靡。惟主人傲然坐,酒盆犹在手中。乃大醉而歇云。”

这个就很有意思了。他首先用行书写了原文,然后进行加工美化: 把“夜”字加上了月儿 把“至”字的下半部分画成了眼睛和鼻子 把“三“变成了三个鬼头 把“一”变成了一个鬼爪印(这里有点意思) 等等.... 可以看出,这些改动并没有影响原句的意思表达,反而使这篇文章更具有吸引力了。 所以我认为这是蒲松龄故意为之,是他在写文章时的一种游戏,一种情趣。就像现在的人拍照喜欢加各种滤镜美图一样,蒲松龄只是在文章中加了些“美图工具”罢了。 当然啦,蒲松龄作为一代文豪,写的字也不会太差吧。至少从他的题词来看确实如此! 我在这里也贴几张蒲松龄的题词: 在《崂山道人传抄〈寒山集〉序》中有这样的题词: 整体上看还算不错,笔画较细但比较均匀,可见作者有一定的功底在里面呢~ 最让人惊讶的是他竟然写出了“龙飞凤舞”这4个字,虽然笔画较为潦草,但在当时能写出这样已经算不错的啦~ 另外再附上一张蒲松龄的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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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他的字,和《聊斋志异》一样,是“奇绝”的。 他的字写的很漂亮(至少比我的字写得好看多了),但个人还是觉得《聊斋志异·卷五·犬奸》里的那段文字更有味道一些。 “有狗贼王二秃,系出良家;性黠而佞,善察言观色,见客入店,则拱手为礼,呼‘老爷’。随其意旨,奉承惟恐不尽。主人亦爱之如子。一日,人市买猪,王二秃随行。至一僻巷中,人语日:‘前有一人,乃老淫棍也!’王二秃闻此,心胆堕地。不敢向前,反身奔回。直撞着主人大笑相迎,曰:‘今日不独喜得新猪,又还吾爱犬矣’” 这是一种怎样的境界啊!简直神乎其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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