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砚台有什么特点?
唐宋时期,砚台生产以端、歙为主。元朝后,各地砚材都有发展。清初,砚材产地扩大到20多个省市。当时,最有代表性的砚石是:山东鲁砚、甘肃洮砚、山西澄泥砚。
清朝统一全国之后,宫廷需要大批制作文具,砚台的生产集中在扬州、苏州、北京。以扬州为中心生产的澄泥砚,是用乌金泥为原料,制成各种仿古和创新的砚式。以苏州为中心生产的松、竹、梅、桃、石榴等图案的抄手砚,是用山西澄泥,仿制古代式样制作的。在北京地区,除生产各种陶砚外,还有漆砂砚和砖瓦砚。漆砂砚,用特制的漆砂屑,经捣碎研成泥状,掺以桐油,揉搓,做成模,在阴暗潮湿处放10年左右,坚硬如铁,然后在模上雕刻砚池及其他纹饰。砖瓦砚,多利用汉砖或汉、魏、晋、六朝的古砖或古瓦镌制。
在清代,各地的石质砚台都有生产。如安徽歙县的歙砚、江西景德镇的瓷砚、广东肇庆的端砚、河南临汝的汝砚、甘肃洮州的洮河砚、山东临枣县的红丝砚、嘉祥县的松香紫金石砚等等。
清代的砖砚,在北京清代宫中所藏砖砚中,有一套12床,砚砖皆为汉、晋、魏、六朝之造。砚面镌有乾隆御题诗文,有的为满文。砚面图案,有鹿、鹤、竹石、蕉叶等。砚在当时以端、歙为大宗,由于帝王和贵族使用,匠人竭尽装饰技巧,有的用金银镶边,有的施以金彩。有的因材巧作,砚堂较狭小,仅具砚的基本形态,已失去砚的实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