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之书法怎么样?
2017年1月6日,一个名为“王梦之书画研究院”的网站上线运营。该网站备案/许可证号为京ICP备15043078号-1,主办单位为北京中视铭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上海润德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含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文艺创作等。法定代表人即为王梦之本人。
根据“王梦之书画研究院”网站介绍显示,其隶属于中国王梦之书画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而研究会作为公益性学术团体,经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署。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民政部申请登记。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是研究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目前,全国社会团体的核准登记工作已交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故研究会作为全国性社团组织的合法身份尚存疑。 在上述网站上,王梦之一共开设了六个栏目,除简介外分别有新闻动态、研究成果、王梦之艺术人生、名家画廊及王梦之作品欣赏等内容。但截至目前,所有栏目的内容均寥寥无几,且多为重复性文字信息。其中,王梦之的个人简历同样出现在了五个不同的页面中。此外在个人简介一栏写道:“我的画以表现现实主义题材为主……”,而在其他四个网页的版本里则将其描述为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强烈的表现主义特征”以及“现代浪漫主义的艺术主张”。对此,王梦之以“不同版本各有特点”为由解释道,“这些词都是大家说的,我也就跟着使用了。” 而对于“王梦之书画院”这一名称,王梦之说这是“研究会为了宣传书画交流,提高知名度才成立的实体机构”。然而据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名称并未取得企业字号授权许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网站首页下方的版权说明中写道,“本页内容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或出版单位所有……王梦之书画院对该资料拥有最终的处理权及解释权!” 对于这份声明,王梦之一再强调这是他委托专业团队做的,目的是让网站看起来更加正规。但对于为何要在网站声明中突出“王梦之”三个字,他却未给予正面回应。 “现在做这个就是为了赚钱吗?”记者问王梦之。他摇摇头说:“我现在已经不追求赚钱了,只是想把我的东西展示给大家看而已。至于以后做什么,就看情况吧。总之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坚持下去直到把书写成。”不过他又补充到,如果未来真能成功的话,他会考虑捐钱给希望小学或者是其他的慈善事业。 王梦之表示,自己之所以会走上这条路是因为受到了父亲的影响——他的父亲是一名画家兼教师,一生都致力于弘扬中华文化。虽然如今已经离开人世多年,但仍被世人所铭记着。而对于自己的儿子,这位老艺术家更是寄予厚望——他希望儿子能够继承衣钵继续完成他的作品。因此当得知王梦之正在写书时,他非常高兴地同意将儿子的肖像印在自己作品的扉页上并为其题字“王梦之”三字以示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