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法有什么认识?
我对“法”的理解来自于《说文解字》,段玉裁注曰:“凡制字,须有法度,如方不方、圆不圆是也。故凡言行事皆有法焉……所谓‘法’者,所以守宗庙社稷而奉上天之明命也……” 段氏认为,“法”的本义就是法则,也就是制定出来的规范准则;“灋”的古字中就有“廌”(zhì),即今所谓的“獬豸”。据说古代断案的时候,如果法官无法定下判决,獬豸就会用角去顶犯法的人,谁犯法就顶谁;所以段玉裁进一步解释道: “凡平反可谓之灋——汉书律历志以为决狱当断决平之法。” ——这就是后世所说的“执法如山”“明察秋毫”“不阿不枉”的意思了。
那么,我们回到正题上来讲讲——“书法”中的这个“法”是什么意思呢?从《说文解字》来看的话,“法”字的结构是这样的: 从“法”的字大多与法律或法规有关,比如“犯法”“守法”“刑法”“法制”“执法”等;只有少数几个是与艺术相关的,比如“画法”“画法”“字法”“篆法”“笔法”和“结体”等等。 这说明什么?至少可以证明,书法中的“法”不是“法律”“法规”之类的意思,而是指具体的创作技法而言,也就是说,它跟“绘画的方法”“写字的方法”是一类用法的。 我们知道汉字在古代是单音节词居多,在现代则多变为双音节甚至三音节词,所以有些现代常用的词汇古汉语里是没有专门对应词汇的,必须通过组词来完成,比如把两个或者三个表示具体方法的名词放在一起组成一个新词来表示一个抽象的概念。
至于为什么要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其实这很符合中国古人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比如说“道法自然”——道是一种法则,它是如何成为法则的呢?是通过自然而然的方式达到的一种状态;再比如“天人合一”——天是何意?人又作何解?合又如何理解?这样一问一答似乎就把问题搞复杂了,但是如果我们把它们连起来看呢? 天人是合在一起的,合则一体两面,分则为形影相附,这便是“合一”“天人合一”……诸如此类的词汇还有很多很多。。。 再回到书法中来,我们可以说“笔法”或者“笔势”,也可以说“结体”或者“结字”,然而一旦我们要谈论整体的章法布局以及作品的格调气韵时,就必须用一个完整的词才能表达清楚。因此我们就有了书法当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法度。 关于什么是法度?法度的定义是什么?历代书论中有诸多阐述和理解,其中以唐太宗李世民《笔法诀》所著最为经典: “夫悬毫,即是管竖也;顿笔,乃是指下也。点画上下,惟须匀正。若下无顿笔,则上无悬毫;下无垂墨,则上无仰笔。但使轻转重按,伏断连属,首尾相应,字成而已。” 在李世民看来,笔法的核心在于“轻重”“转折”。他所说的“悬毫”,其实是说下笔之时要轻,不能太重以致阻碍笔锋的正常运动;而“顿笔”则是说提笔运锋时要重,以便收束笔势。由此形成的线条必然是“轻转重按”而后形成“顿挫”“藏锋”之势,如此一来便形成了“法度”。
以上,是我的浅见,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