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角人民币为什么是绿色的?
第一套人民币的正面是由当时的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背面是汉、满两种文字写的“中国人民银行”。 蒋中正(1887年-1975年),字介石,中国国民党当政时期重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外交部长。
第二套至第四套人民币的发行时间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审定图案,背面根据不同的面值分为五星和水印两种,其中五角和一角纸币为水印。这四种面值的纸币上边均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而一角硬币的正反两面分别印制了“中国人民邮政”及汉语拼音“ZHONGGUO RI YIN ZHOU”。 “中国人民银行”是法定货币的象征符号,因此其字体一直沿用至今。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第二套人民币中还出现过一种带有阿拉伯数字的“中国人民银行”字样。 这其实是受到外汇管制的影响。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际社会的美元紧缺问题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随着社会主义阵营国家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与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贸易往来,大量出口物资,换取了宝贵的黄金和美元。然而,按照当时西方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定位,这些外汇收入应该归全民所有,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于是,国务院于1964年起草了《关于出售外汇给人民的暂行规定》,并报送毛主席审阅。
1964年7月,经中央批转,国务院正式公布了这个规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外汇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从1964 年夏天开始,除限制进出口的少数商品外,我国实行主要农副产品、工业品、矿产品等绝大部分商品都自由买卖的外汇管理体制。同时,国家允许个人用外汇购买价格稳定的消费品,如手表、收音机、电冰箱等。对于外国人或海外华侨所拥有的外汇,只要不是赃钱,也一律允许购买以上所列商品。
当然,这种无限制的兑换制度也有自己的约束条件。首先,每人每次外汇限额为200元美金(约合350万旧币),每月兑换一次;其次,居民购买进口商品所耗用的外汇,必须以当月所得的外汇额度抵偿。
为了便于群众兑换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于1964年末开始印制发行分币券,面额分别为一美分、五美分、一角和二角。这四套分币券上,除了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和中国人民银行行徽外,还有一道特别设计的细线,这就是作为外贸结算的阿拉伯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