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黑东珠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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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子有黑、黄、赤、白、碧五等。碧色少见,称为碧玺。黄或白色稍差,以黑、赤二色为贵,黑中以小而圆,赤中以大而园的品质最优。凡用于皇帝朝冠、朝珠、佩饰及大冠的的为正珠,直径一般在12.5——14.5毫米之间,用于皇后、皇贵妃、妃嫔、公主、王公大臣等官员的为稍次,用于王公大臣朝服的东珠直径大多在9——12毫米之间。

清人昭梿《啸亭杂录》卷五记载:“自明末贡东珠,其时额少,皆天然之品,每颗值银三、五十两,大者至数百两,故王公用之不多。”可见当时东珠价格之昂贵。东珠在当时是一种重要的贡品,是皇帝、皇后及王公大臣等官员朝冠、朝珠、冠饰及佩饰中不可缺少的装饰。

1685年,清政府在吉林乌拉城(今吉林市),正式建起了“尚前采珠衙门”。每年春汛夏汛和秋汛之前派去采珠的水手多时达6000余人,少时也有4000余。

采珠人在冰里水下工作,冒着船覆人溺和水獭袭击的危险,有时一连几天也采不到一颗珠子。一次采珠船在乌拉泊头江心采珠时,被10几只水獭围着,采珠人不敢上船,只好在江里潜游。幸亏上流漂下一头死猪,水獭一拥而上,采珠船才借机上岸,继续作业。采得的珍珠先送进珠府,进行“头征”后,再按3等20级分级,每级分为上、中、下三色,依次定价,上等60两、中等40两、下等20两,中色按定价收买,上色加价3成,下色减价2成。

上等大东珠采得后,先要经过“头征”,再进京呈送皇帝,皇帝有时全部留下,有时留下部分赏赐王公大臣。余下的大东珠同采珠衙门按照征价收购,头等每颗200两,二等每颗50两,三等10两以下。所采东珠全部征买后,再给采珠人少许赏赐。采珠人辛辛苦苦采得的东珠,有时只得到些微报酬,其间的苦处常人实难想象。清朝灭亡后,由于东珠已不作为贡品,人们不再采珠,以致黑龙江、松花江江水越来越浑浊,导致水族生态环境变化,东珠越来越少,最终导致了东珠的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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