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冒顶有流利的吗?

卢守伟卢守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清廷入关后,为了维护满人的“国语骑射”,清初曾规定“满人不可冒顶汉军旗下,汉人亦不得窃混冒为满人”。由于“以旗人当兵,以汉民当差”,旗人的待遇比民人优厚得多,冒顶现象因此非常普遍。冒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冒顶民丁为旗人,称为“冒顶当差”;另一种是满人冒领汉军旗下,称为“冒顶当兵”。

民人冒领旗人,有的是出于骗娶旗人的良家女子,更多的是贪图当兵旗人的优厚待遇。冒顶当兵者,又分为“暗顶”和“明顶”两种。暗顶是在原有顶锥的基础上另加冒顶,顶锥没有改变,不容易显露出来;明顶是将已有顶锥全部顶换,将原顶锥改为民丁充当差役。由于前者不易发现,后来也逐渐演变成明顶。

清初旗丁是世袭当兵,顶锥也是世袭,冒顶既然是以假顶换掉原顶锥,那么,被顶民户就将失去祖传的差役,因此,发现冒顶者一般由被顶人具告。有时,官吏在操练、造册或者补丁换丁时也会发现。

由于冒顶现象严重,从顺治到康熙年间,清政府曾多次下令严整操法,严查冒顶。康熙年间,清政府还对冒顶者制定了惩罚措施,对冒顶旗人的人犯,流三千里,给实土旗人当差,被顶人丁恢复原丁。康熙二十年(1681)还规定,邻户隐匿知情不举发的,与犯人同论。所以,清政府在追还被顶人丁的时候,还要追究邻户和地方里长、该管官员的责任。

尽管清政府三令五申,但仍不能根绝冒顶,其原因有二:其一是由于“优待旗人”的政策,虽有流徙的惩罚,但仍有人大胆冒顶;其二是由于清廷财政困难,往往减免当兵差官兵丁壮的钱粮,所以当兵的责役看起来很苦,实际上没有太多负担,即使责任、差役没能够免掉,贪图“优待”特权和当兵丁壮可免部分赋役,也值得冒大不韪去干。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