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相书法家?
中国书法,作为一种艺术门类,其审美标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对“书法艺术家”的评判也应结合不同时代的特点来分析才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准确性。 首先我们来看下古代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社会动乱,儒家思想逐渐被淡化,文人开始崇尚老庄学说和玄学观念,追求放浪形骸和自然率性的情感抒发,这使得书法从汉代以来的实用性和制度化的工具功能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门类,并很快发展成熟,形成了“二王”(王羲之和王献之父子)的书风和“晋韵”的风格特征。到了唐代,随着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文人们普遍把“二王”作为学习书法的范本,对魏晋时期的审美趣味进行总结与概括,形成了以颜真卿和柳公权为代表的楷书和“唐楷”风格体系;同时期又出现了以怀素为代表的草书流派,使唐代书法呈现出“晋韵”“唐法”的双重魅力。到了宋代,“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书体的种类,推动了书法创作走向多元化,但同时也使书法更加趋于世俗化和功利化。
元代以后,特别是明代,由于朝廷提倡复古运动,书法又开始向晋代靠拢。清代则出现了一位集大成的书法家——邓石如。 从以上历史发展可以看出,“书法大家”往往具备以下特点: 一是时代背景下的引领者或创新者,二是作品风格在当下有代表性及代表性作品留存,三是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一定的历史地位。 根据这些标准,我们初步可以排除掉马王爷等几位“神级人物”,从而将范围缩小到如下人员中—— 按年代顺序依次为:秦代的李斯、汉代的钟繇和张芝、晋代的陆机、卫瓘、索靖、东晋的王羲之和王献之、隋唐的初唐四大书法家欧阳询、褚遂良、虞世南和大唐三笔颜真卿、柳公权和赵孟頫,以及盛唐的张旭、怀素和中晚唐的孙过庭和李阳冰等等;北宋时期的“宋四家”苏、黄、米、蔡;元明清时期的赵孟頫、鲜于枢、康里巎巎、董其昌、文征明、祝允明、王铎、傅山、王鸿绪、邓石如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