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单位是钱对吗?
“元”是货币单位的名称,我们国家发行的所有货币的单位和辅币“分”一样,都是“元”。 比如说201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简称R007)为2.4%,即1亿元资金7天后归还需支付利息240万元;11月份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简称LPR)一年期利率为3.35%,也就是1亿元人民币一年的贷款利率是3.35%。
国际上通用的计算货币价值的单位是美元。一个国家的GDP总量与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相当的国家中,若以国土面积和人口作为计量的单位,那么这个国家的人均GDP数值就大体相同了。比如中国的人均GDP为8699美元;加拿大人均GDP为45498美元…… 因此我们可以说加拿大人的平均收入水平相当于美国人的一半,或者说是中国人的四倍等等,这样算起来就方便多了——加元可以当作加拿大的“钱”,而美元则是美国的“钱”,两者之间有个固定汇率,这样就可以比较两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了(详见《简单了解加元》 )。 但是如果用加元作为计量单位来衡量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话会怎么样?我们会发现用加元来度量我国的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速度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国外贸逆差很大,每年都要输出巨额的财富去购买国外的商品和服务。如果以加元作为我国的货币单位,这些外汇损失就会直接体现在国内的钱包里面,让我们感觉到生活水平倒退了几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为了保持住我国经济增长的面子,就得想办法把国内生产总值中那些不应该属于老百姓的部分扣除出去,使GDP增长实质上能为民造福。于是就有了国民收入核算中的“支出法”——从消费者支出中减去资本品购置费用后的净支出才有资格称为国民收入,而这个数据才是决定生活水平的真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