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二年造有什么按?
在介绍这个品种之前,先介绍一下当时的银元铸造机制。 民国成立之后,清帝退位,但各省的铸币厂仍然沿用了下来。清廷留下的铸币大臣,也继续掌管着货币制造发行的大权。不过此时民军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省铸币厂,并建立了湖北、湖南等新的铸币厂。
当时,除了清朝留下来的旧机器外,各地还新采办了德国和奥地利制造的新型机器。由于设备陈旧和工艺落后,加上技师和水汽等辅助设备不完善,导致当时的银元制作过程中质量参差不齐,标准不一。 随着1927年北伐战争的进行,国民政府控制了整个中国。此时,国民政府将全国的官银收回,统一监管,并进行了改组与改制。原清廷的“度支部”被撤销,成立了“中央银行”,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发行纸币;同时,将原各省的铸币厂收归“中央造币厂”,统一经营。 为了区分原来的各省钱币,国民政府于1935年开始执行统一的货币制度——法币政策。规定以黄金为基础,建立信用基础,所有流通货币都必须以法币为基准兑换金圆券或美元,不得掺杂旧币或银元。原来银本位的货币制度被废黜。 但老蒋独裁,一党专政,不可能真正得到民众的支持,因此他在币制改革上遇到的阻力比小日本在他背后捅刀还要大一些。虽然官方宣布废除银元,但民间还是广泛流通使用银元。甚至在一些边远地区,银元的地位远远高于法币。
1948年末,国统区经济崩溃,法币毫无价值。为了挽救经济,政府再次发行纸币,并且不再以黄金作为货币基础。此时的纸币,已经完全放弃了银本位制度。 所以从1935年到1648年间,国民党一直试图推行银本位制度,但遭遇到了重重阻力,结果事与愿违,反而使银元在抗战中成为最大赢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