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人民币判几年?
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 (三)伪造货币数额巨大的; (四)伪造货币情节严重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故意损毁货币,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行为,同时构成抢劫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从一重罪处罚。 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同时构成赌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例 2015年7月,被告人叶某某因急需用钱,从网上购买刻刀、胶水等工具,在其租住的房屋内自行印制面额为100元的假币200张。后于同年8月至9月期间,叶某某利用其与被害人肖某系同事关系,在办公室以借用的名义骗取肖某的银行卡、身份证,使用被害人肖某的信用卡分五次消费共计49999元,所骗款项全部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叶某某家人代其退赔了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判决认为,叶某某伪造货币并且进行出售,其行为已构成伪造货币罪。鉴于其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其家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叶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