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一分等于几厘?
钱,亦称“制钱”,一般是指以铜铅合金铸成的辅币,因铸造工艺、成色、重量有别而有所谓当百钱、当五十钱、当十钱之分,俗称“大钱”、“中制钱”和“小制钱”。在晚清还有一种“洋铜钱”,是用99%的红铜铸成,仅在广州流通。在清代,制钱是人们日常生活使用得最多的货币,因使用频繁,折耗严重,各地制钱有当文和实文(或称行文)之分,当文指应有价值,实文指当地实际使用价值,两者一般没有多大差别。使用钱制钱时,因不足一文,有时拆开来用,依次分为分、厘、毫、丝等,民间一般只用分、厘,习惯上又称“某文某欠”,如九文四(即九分四厘)、八文六(即八分六厘)等。清末市上多是三文四(当百文大钱的三分之一,但实际使用价值却低于应有价值)、二文八(当五十文大钱的四分之一,但实际使用价值却低于应有价值)。清末每枚大洋(墨西哥元或西班牙元)兑制钱纹银1000文,约合英国币一几尼。
市制中的单位换算是:1两(liǎng)=10钱,1钱(qián)=10分,1分=10厘,1厘=10毫,1毫=10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