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花梨有收藏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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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有点大,我试着回答一下。 首先说一下,我不是学木材科学的,很多专业术语不是我定义的,都是行业里普遍认同的说法。如有不对,欢迎指正!

从材质上讲,非洲花梨属于热带常见的树种之一,树主产于非洲西部的科特迪瓦(古称象牙海岸)、加纳一带,我国广东、福建等地有栽培,属大型乔木,高达20米,直径达1.5米左右,树干通直,树冠广阔。本属约有70多个品种,由于产地和品种的不同,其材质也有明显差异。

目前,被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红木》标准新增加了5个紫檀属的新物种,其中4个是产于非洲的树种(详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红木〉国家标准的通知”。

这4个增加的红木树种中,有两个就是乌木和黄檀,而这两个在西方又被认定为“非洲花梨”。理论上说,乌木和黄檀都属于“非洲花梨”。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这3类木材被广泛地用于高档家具、木雕等,但是不同地区人们的认识是有差别的。在我国,人们习惯地把所有缅甸产的花梨木统一称之为“缅甸花梨”;在美国则是把巴西产的硬木都称为“巴西花梨”;而在英国等国,他们却认为只有东南亚出产的木材才能叫“花梨”。所以,如果按他们的理解,上述提到的黄檀、乌木都不是花梨。 由此看来,把这些不是花梨的树木统称为“非洲花梨”显然是不合适的。而且这么叫很容易与红木标准中的“花梨”树种混淆,让一些人不经意地把它们划为“红木”范围。我认为这种叫法是很不严谨和科学的。 不过,无论是“非洲花梨”还是“草花梨”,这都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叫法,并且已经沿用多年,人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称呼,再改口叫其它名称并不是太容易。况且这些名字中除了包含有“花梨”二字以外,同时还点出了它们的来源之地——“非洲”或“云南”。我想,只要能明确指的是某种木材,这样叫也不是不可以。

总之,我个人认为,用“非洲花梨”来命名这些木材是不够规范的,应该严加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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